追逐黛安娜王妃三名攝影記者被要求判徒刑

一九九七年八月三十日追獵英國黛安娜王妃新聞的三名攝影記者,被控「侵犯隱私權」,今天被巴黎法院輕罪法庭檢察官要求判決徒刑,但准予緩刑。不過檢察官未明確要求庭上判決的刑期。

與黛安娜王妃同車車禍當場死亡的男友多迪的父親穆罕默德.法耶德,一直認為其子的死亡有他殺嫌疑,因此出面控告三名追逐黛安娜影像的狗仔隊。檢察官指出,這三名攝影記者在發生車禍的當天晚間,承認攝取許多黛安娜與多迪的鏡頭。

依法國法律規定,隱私權包括個人在所擁有的住宅或租賃的旅館內,行駛在公路上的私人車輛也屬於個人隱私權的範圍。

當時追逐黛安娜的攝影記者有九人,法耶德在原告訴狀上指控這些攝影記者「非故意殺人、見危不救」等罪名,均被上訴法庭駁回,以不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