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即日起於各戶籍地公所受理申請

內政部役政署今天表示,民國七十三年次(含)以前出生,有履行兵役義務、尚未徵集入營且符合資格的役男,可依意願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選服替代役,受理時間至十一月十七日止。

這次受理替代役類別包括社會治安類、社會服務類及其他類,又分警察、消防、社會、教育服務、環保、醫療、司法行政、文化服務、土地測量、觀光服務及公共行政役等十一種役別十六個需用機關。

預定錄取名額四千三百六十五人,其中常備役體位名額為一千人,其餘皆屬替代役體位具役別專長及志工資格條件者,申請人數超過則以抽籤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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