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輕罪法庭今天宣判億而富石油集團集體舞弊案,三十七名被告中,三十人被判處徒刑或罰金,其中億而富前總裁佛洛布里強(Loik Le Floch-Prigent)、總務經理錫爾文(Alfred Sirven)及非洲業務經理達哈羅(AndreTarallo)均被判重刑。
這項轟動全歐的法國企業大醜聞,涉及二十億法郎(三億歐元)政商勾結及黑金賄賂,被稱為法國近代史上最大貪污案,主要因為所涉案人士皆為社會層次甚高的企業精英,由國家最高當局任命。又因在調查期間與法國出售台灣六艘拉法葉艦佣金醜聞扯上關係,案情變得更加錯綜複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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