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新埔國中,最近有家長檢舉,學校有三個班級老師,自己買數位相機,強迫學生拍畢業照,還向每個學生收五十塊,家長批評老師在學校做生意,而老師解釋,收的純粹是工本費,如果引起家長反彈,他們就不拍了。
很難想像就為了幾張大頭照,竟然讓家長一怒長上教育局,因為新埔國中有三個班級,老師拿數位相機,把教室當成照相館,幫學生拍大頭照,一個人收五十元。家長質疑老師做生意,做進了校園,更懷疑老師又不是專業攝影,照片用在畢業紀念冊和推甄文件上,學生不敢用,還得私下花錢,在外面拍照。
老師聽了,直說好心沒好報,當初就是為了幫學生省錢,才請一個學生出五十塊相紙錢,因為他們去外面拍,至少要花四百多塊。老師的好意,家長根本不領情,不管是省錢,還是在賺小錢,老師說,以後再也不會這樣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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