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送公文耽誤 男子多蹲兩月牢

  台北縣一名男子,因為涉及【強制以及恐嚇】兩項罪嫌,他緊急聲請【合併執行】,沒想到檢方竟然將公文送錯地方,讓他多坐了兩個月的牢,當事人心有不甘十年來靠著自己苦讀法律,自己寫狀子申請國賠,監察院調查後,也認為地檢署確實有疏失,這名男子則強調,絕對上訴到底。

  翻著厚厚的一疊判決書,戴先生10年來從不間斷,為自己申請國賠訴訟。當時因為一案被法院判處強制罪和恐嚇罪,原本兩罪可以合併執行,只要關上一年八個月,但那裡知道,台北監獄竟然將公文送錯地方,害他白白被多關了兩個月,這口氣他怎麼也嚥不下。為了打官司,戴先生已經很久沒有工作,學歷只有小學五年級的他,甚至還拚了十年,苦讀法律,因為國賠就算被駁回也沒關係,他只希望司法最終能還給他一個遲來的正義。(黃詩琪 翁乾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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