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長賄選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市議員張清泉處有期徒刑兩年兩月,褫奪公權四年;陳乃靜處兩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朱文慶處兩年,褫奪公權四年;陳漢昇、黃添財因法官認為他們的借貸關係與賄選代價沒有因果關係,不能證明犯罪,獲判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高雄市議長賄選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市議員張清泉處有期徒刑兩年兩月,褫奪公權四年;陳乃靜處兩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朱文慶處兩年,褫奪公權四年;陳漢昇、黃添財因法官認為他們的借貸關係與賄選代價沒有因果關係,不能證明犯罪,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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