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前夫遺產?前妻病房續前緣

  又發生爭遺產官司,這回是兒子告母親。台中市有一名婦人, 和先生離婚20年, 卻在前夫病危之際, 找【民間公證人】到病房內再次舉行結婚儀式, 結果被兒子一狀告上法院, 說母親意圖爭奪遺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在病房結婚、不算公開儀式, 所以兩人的【婚姻關係】不成立。

  他就是被兒子告意圖爭奪遺產的母親,先生過世後,她獨自在台中開設美容院.拿出全家福的寫真集,翻閱著和先生的照片,她說,兩人原本就相愛,結婚只是名份的問題,當天在病房的結婚,是先生說要舉辦的.幸姓婦人說,當時先生雖然沒辦法說話,但是,可以用點頭,眨眼表示願意,她說,和先生離婚20年來,兩個人都生活在一起,她並不是要謀奪遺產,兒子告她,她也很生氣.不過,法官卻認為,在病房內結婚不算是公開儀式,而且無法證明臥病在床的人有結婚的意思,因判兩人的結婚無效,幸姓婦人說,一定要上訴到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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