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不必再檢附扣繳憑單

為簡政便民,行政院今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草案經立法院通過之後,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將不必再檢附扣繳憑單與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按照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附扣繳憑單、自繳稅款繳款書收據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單據等供核。但稽徵實務上,扣繳義務人在每年一月底前列單

申報扣繳憑單,稽徵機關並據以建檔,於結算申期間提供號納稅義務人查詢。基於簡政便民考量,所得稅法將修正為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將不必檢附憑單資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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