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逆向散步罰六百元

  在大馬路上散步,小心會接到交通罰單! 台中縣有一名婦女、帶著小孩、逆向在馬路上散步,結果被警方開單罰了六百元,這名婦人很不甘心,頻頻抱怨警察。不過依照交通罰則,不在人行道通行的行人,的確是可以開罰,小心碰上這樣嚴格執法的警察。

  大甲鎮的林小姐,當時是從光明路的農會提款出來,因為路邊沒有人行道,她就靠左邊直接逆向要走回後方的超商購物,但是就被警察取締,接到她生平的第一張違規紅單。滿頭霧水的林小姐還抱怨,這名警察勸導和取締的態度。

  翻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確實規範行人要照指示靠左邊走,只不過在民風純樸的大甲鎮,連開罰單的這名警察其他同事都覺得【執法太嚴苛】。雖然警察依法開單,林小姐也繳了罰款,不過民風純樸的大甲鄉親,會不會從此靠左邊走,警察也沒把握。(王嘉域 史京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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