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立委廖本煙傳出性侵害一名小姐,對方不但拿出證據,連時間地點都交代得清清楚楚。這名小姐指控,今年九二一,她和廖本煙等四個朋友,前往一家私人招待所,飲酒作樂之後,廖本煙趁著酒意對她性侵害得逞。到底當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我們還原當天的過程!
A小姐指控立委廖本煙,涉嫌性侵害的桃色疑雲,得先從這家餐廳開始說起;原本約好的飯局,廖本煙一直拖到晚上九點多才現身。當天晚上,酒足飯飽之後,大家約好去一家私人招待所續攤,A小姐說,午夜過後,全都變了樣。一夥人進了招待所之後,唱歌跳舞,還喝了不少酒,才過十二點,廖本煙就已經醉倒,躺在地上,不省人事。
沒有離開的A小姐,一直照顧廖本煙到凌晨四點多。廖本煙醒過來之後,又拉著她跳舞,一路順勢,把A小姐拖入招待所附設的健身房,最後廖本煙把她壓倒在地上,性侵害得逞。十分鐘的掙扎,廖本煙沒有停下動作,還扯破了A小姐的內褲和絲襪。
A小姐甚至還拿出了一團沾有精液的衛生紙,直說要拿去驗DNA。時間地點和廖本煙,被害的A小姐指證歷歷,不過,傳言中招待所的主人,態度十分低調。已婚的A小姐,今年四十二歲,靠著仲介政府機關和民間的標案,在政商界遊走多年,做夢也沒料到會成為強暴疑案的女主角。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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