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間媒體報導,為了確保自身權益,也不滿名古屋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華航名古屋空難家屬組成的二百三十六人原告團,昨天再向名古屋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九年前發生在日本名古屋,造成二百六十人罹難的華航墜機慘劇,索賠訴訟和司法判決結果,名古屋地方法院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認定華航失事班機的正副駕駛有重大疏失,判決華航應賠償死亡旅客家屬五十億日圓。
二百三十六名台、日罹難旅客家屬組成的「合同原告團」,雖然接受華航應該賠償部分的判決結果,但華航的判決書卻比原告方面慢了十天才送達,不禁讓原告團擔心為期九天的上訴期限可能受影響。
也因此,為了確保華航不提上訴及維護自身不服一審判決的權益,原告團決定向名古屋高等法院繼續提出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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