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天針對中興銀行違法放貸案,做出一審宣判。根據法院判決,當時擔任中興銀行董事長的王玉雲、總經理王宣仁、台鳳集團總裁黃宗宏、天母分行經理吳碧雲、蘆洲分行經理李東興、台鳳公司協理兼財務部經理陳明義等六名被告,均被法院判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台北地院今天針對中興銀行違法放貸案,做出一審宣判。根據法院判決,當時擔任中興銀行董事長的王玉雲、總經理王宣仁、台鳳集團總裁黃宗宏、天母分行經理吳碧雲、蘆洲分行經理李東興、台鳳公司協理兼財務部經理陳明義等六名被告,均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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