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情慾世界無奇不有,最近國內出現一起和電影劇情相當類似的台灣版"桃色交易"!有一名已婚的洪姓女子,控訴她的上司,涉嫌以逼債為由,強迫她簽下一紙"性愛契約",脅迫發生性行為。不過法官調查後發現,原來這名女子欠了上司120萬元,這只契約是在雙方"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所簽,並沒有受到脅迫,因此判決男方無罪!
性愛協議書的男主角,就在這間人力仲介公司擔任業務經理,照片中的他長得高高瘦瘦,相當斯文,不過卻被女部屬洪小姐告他性侵害,原來女部屬向他借下一百二十萬,後來卻沒辦法還,男方提議要求簽下一份性愛協議書,只要女方對他百依百順,兩人恩愛形同夫妻,還發生性行為,債款就可以晚點再還,最後還有兩人的簽名蓋章。
不過洪小姐早就結婚,怕這段不正常關係曝光又受不了曹經理多次強迫發生性關係,一狀告進法院性侵害,只次法官認為,雙方是你情我願,所以男方並沒有錯。(郭怡君 王健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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