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遭解僱 控訴職場不平等

曾懷瑩 姜竹祥 報導  / 台北市

  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即將屆滿兩週年,但國內職場女性,還是無法獲得平等的待遇,根據調查,男性的平均薪資,比女性高出一萬元,還有將近一成的女性上班族,曾經因為懷孕或結婚而被解雇。

  帶著墨鏡,帽沿壓得低低的,抱著強保中的小兒子,出席記者會,談到去年因為懷孕而被老闆解雇,29歲的Amy有著滿腹的委屈。經過一年多的協調與爭取,雖然Amy順利的以14萬元達成和解,不過職場上不平等待遇,在她心裡留下陰影。

  想要在職場上有傑出的表現,女性朋友似乎必須犧牲更多,以圓山飯店董事長宗才怡為例,為了表現競爭力,她常常忘了自己是女生,甚至連生理假都自動放棄。看來,雖然已經有了法令的保護,但女性在職場上,仍然明顯屬於弱勢,真的要落實兩性平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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