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挨打 證據要自己找?

  不見得每件報案,都能得到同樣快速的處理!一名上班族,今天出面指控,說他去年八月在辦公室裡,居然闖入好幾名歹徒,將他打成重傷。他報警處理,警察竟然要他自己蒐證!經過華視記者求證,發覺警方其實早就抓到嫌犯,可能沒有及時通知被害人,才給人辦案大小眼的聯想!

  拿出血衣,自稱被打的右臉骨頭碎裂,還動過整型手術的徐先生說,去年他被六名闖進辦公室的歹徒,持鋁棒狂k了一頓,差點毀容,第一時間報了警,但警方的回答,竟然是這樣警方的辦案態度真的有這麼差嗎?

  拿出厚厚一疊卷宗,中正一副分局長余一縣說,案發不到一個禮拜就破案了,絕對沒有馬虎辦案。明明已經破案,但被害人卻渾然不知,警察忘了通知嗎?徐先生希望警察辦案態度,可千萬別大小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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