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管理流動廣告車亂象,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收費登記管理制度,設置流動廣告的車輛必須事先向該局申請許可證,效期三個月,每期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才能在路邊停放,未申請者,交通局將勒令拆除看板,拒不拆除而遭代拆者還須繳付三千元拆除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為有效管理流動廣告車亂象,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收費登記管理制度,設置流動廣告的車輛必須事先向該局申請許可證,效期三個月,每期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才能在路邊停放,未申請者,交通局將勒令拆除看板,拒不拆除而遭代拆者還須繳付三千元拆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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