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不佳,能否改以發放紅利取代給付退休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開會,做出釋字第五七八號解釋,認為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須給付勞工退休金及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不違憲,資方不能以其他名目為由不發退休金,但大法官也希望立法機關通盤檢討現行勞退及保險制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公司經營不佳,能否改以發放紅利取代給付退休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開會,做出釋字第五七八號解釋,認為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須給付勞工退休金及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不違憲,資方不能以其他名目為由不發退休金,但大法官也希望立法機關通盤檢討現行勞退及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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