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發生一起離譜案件,一對夫妻因為沒有繳交社區管理費三千元,管理員居然要求女住戶和他發生性關係來抵債!事發後被害人丈夫相當忿怒,控訴管理員涉嫌性侵害,但檢察官認為,雙方應該是你情我願,判決管理員不起訴處分,但這起罕見的桃色交易,已經引起社區轟動!
三千塊的代價,竟然這麼慘重!這起桃色風波發生在中和這棟大樓,只因為沒給三千元管理費,女住戶居然被迫拿肉體抵債,更不堪的,是管理員事後還留下語帶嘲諷的留言,他說三千塊可以擺平很多事,威脅女住戶繼續和他發生關係,否則就把事情鬧大,女住戶的老公發現,氣的捉狂,更尷尬的,是鬧的整個社區人盡皆知但事情還是鬧上法院,檢察官認為,為了三千塊,管理員甘願冒險,背負妨害性自主罪名,實在太奇怪,再加上沒有直接證據,因此判決管理員不起訴,懷疑兩人根本是你情我願。(李晴 林志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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