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使用電子郵件的人,一定會被一大堆得垃圾郵件搞得煩透了!還好現在即將有法可管。交通部打算立法, 未來發信人如果隱匿身分, 發送電子郵件, 最高可以被處罰兩千萬元, 還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您想做廣告,就隨便用匿名的方式,發送大量的商業電子郵件,小心,您可能會吃上官司被移送法辦,因為台灣的垃圾郵件氾濫,已經影響國際聲譽,交通部決定修法改善立法院下個會期,會開始審議[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匿名發送郵件者最高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被罰兩千萬元,但消機會有提醒政府,考慮執法細節,避免有廠商假冒他人名義,嫁禍他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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