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吳浩康藏毒罪判罰五千港元

先前承認收藏古柯鹼的香港樂壇新人吳浩康今天在法院接受宣判,法官裁定他藏有危險藥物罪名成立,罰款五千港元。

法院裁判官說,近來年輕人濫用軟性毒品問題猖獗,是法庭和社會所不能接受,但也不能因為被告的藝人身份,而對其加重刑罰。

裁判官指出,吳浩康在保釋期間的驗尿報告顯示,他沒有再吸食毒品,感化官報告也認為吳浩康不須再接受監管。在衡量之後,裁定被告罰款五千港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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