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錢不念軍校 沒單據賠兩次

黃詩琪 王永秦  / 台北市

  另外還要注意的是,如果讀了軍校因故退學,按規定必須賠償學費,不過台北市一名黃姓學生,民國77年考上國防醫學院後,因為不適應軍校生活而自願退學,家屬也依規定賠償了四萬多元,不料八年過去,校方又來催繳,但因為學生家長找不到當年的收據,法院判決必須賠錢。

  拿出兒子當年讀軍校的證明,黃爸爸是越看越生氣。他說,15年前,兒子考上國防醫學院,讀了三個月發現自己不適合,他親自到學校,辦理退學,還賠償了四萬多塊,才將兒子帶回家。

  沒想到事隔八年,卻接連收到國防醫學院寄來的催款單,說他欠校方四萬多塊,但因為時間過太久,當年的收據早就不見,只剩一本泛黃的家庭記帳本,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判黃爸爸敗訴,讓他很不甘心。但國防醫學院表示,他們是在立委的要求下,開始清查追討退學生的賠償費用,一切程序,都是依法行政。(黃詩琪 王永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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