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桿收費 台電不服氣

  電線桿、變電箱、電塔,這些遍佈在各地的台電設施,現在恐怕都要付費了,台北市政府根據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要求台電付道路使用費,經過核算,台電一年就要付五千五百萬元,台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還是判定支持台北市政府。而這樣的判決,可能會引起各鄉鎮連鎖效應,紛紛向台電要錢。

  台中市政府,從去年開始,就向使用道路的公用事業收取規費,比如變電箱電話亭一個一年要收費六百元,一根電線桿也要三十七塊錢,而架設在天空的電線就更貴了,以每公尺十二塊錢計價。這一年來,因為使用道路,收取的費用就將近百萬,不過其中卻沒有台電的半毛錢。訪問建設局課長葉俊傑。台電還由當時的經濟部長宗才怡,發函說明,台中市俯的收費辦法已經和電業法互相抵觸,不過市政府還是堅持使用者必須付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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