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春:行政流程不能侵害檢察官職權

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有關頭目津貼政見賄選案起訴無效的認定,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李子春表示,對於起訴書送檢察長核閱的意見,他相信全國絕大多數的基層檢察官和法官都會同意他的見解,這件賄選案已完成法定起訴程序,行政流程不能侵害違犯檢察官應有的職權。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紹斌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強調,因起訴書未經檢察長核閱,頭目津貼政見賄選案的起訴無效,但李子春傍晚接受採訪時表示,他相信絕大多數的基層檢察官和法官,對於起訴書核閱的問題應該會同意他的見解,但首長和長官明顯有不同的意見,不過行政程序不能違反法律規定檢察官應有的職權,行政流程也不能侵害違犯檢察官應有的職權。李子春指出,他已依法完成起訴,並於昨天以雙掛號把起訴書和卷宗寄給花蓮地院,偵查階段已無案件存在,檢察長郭文東命令把案件移轉給他股檢察官偵辦,他已無東西可以移轉。
對於檢察長郭文東曾要求李子春,把國內外類似案件先例詳細補充起訴書的法律見解,李子春說,身為中華民國的檢察官要有勇氣執行法律,他曾和檢察長多次討論交換意見,但兩人的意見相左,他認為日本的法律見解只可做為學理的參考,不能做為司法公文書的重要內容。
李子春表示,因行政程序已干擾到檢察官法定的職權,所以他依法執行職權,但他也可以體諒身為首長的為難之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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