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顯洲遭強盜民事賠償案 尋庭外和解

前立法委員黃顯洲三年前被設局強盜,受人所制交出提款卡被人從戶頭盜領新台幣八十一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就黃顯洲請求民事賠償案召開言詞辯論庭,但他所委任律師開庭前強調,將尋求庭外和解,要求被告分期償還。黃顯洲三年前於五星級飯店內被設局強盜,刑事部分一審判決強盜案嫌犯詹惠華與游洪贊各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目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民事賠償部分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但因黃顯洲委任律師表示將尋求庭外和解,合議庭裁定兩造應在一定時間內商談和解事宜,以利後續審判程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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