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檢測,是目前判定嫌犯有罪或無罪,最有利的證據,然而,最近在美國,卻發生因為沒有對一名嫌犯的DNA進行檢測,而讓他逍遙法外,繼續犯案長達三年的事件,根據統計,美國目前被放在實驗室沒有做檢測的嫌犯DNA資料,竟然高達54萬筆。
住在俄亥俄州的戴安娜,去年六月不幸遭到強暴,她向警方指認出強暴她的嫌犯,是這名叫派頓的黑人,事實上,派頓早在三年前,就因為綁架案遭警方拘提,當時有蒐集到派頓的DNA資料,卻被擺在警局裡長達三年,沒有進行檢測,如今,警方重新檢驗派頓的DNA,赫然發現他竟然涉及至少37件性侵害案,其中有13件的DNA檢體,是完全符合的,這樣的結果,讓受害者之一的戴安娜,相當忿怒。
事實上,類似的情況絕對還有很多,因為根據統計,目前美國各地警察局和國家實驗室裡,還有多達54萬筆嫌犯的DNA資料,沒有進行檢驗,或許因為經費不足,或許因為人手不夠,但是,每一個疏失,都可能導致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甘軒軒)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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