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許多地方,瀰漫著濃濃的耶誕佳節氣氛,對岸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的第十三次會議,卻正要登場,而且這次會議將審議一個對台灣具有高度敵意的「反國家分裂法」草案,引起大家的關注。中國制定「反國家分裂法」,是對台灣進行所謂「法律戰」的一環,所以我們就由法律戰的觀點來分析。
法律戰、輿論戰和心理戰,是中國基於國家戰略角度所提出的「對台三戰」,這不僅僅是中國的政治宣傳口號而已,而是解放軍研擬的作戰構想,甚至已經規定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中,成為中國的法律內容。根據中國軍方的設想,藉由法律戰,可以找到中國出兵攻擊的依據,所以,我們第一點應該注意的是,在中國自己的法律裏,法律戰是軍事行動的輔助配套措施。當我們在對國際社會提出訴求時,尤其需要注意這一點,我們應該引用中國自己的法律規定,提醒國際社會注意,中國審議「反國家分裂法」草案,不是一個單純的立法行為而已,而是中國尋求軍事行動基礎對付台灣的嚴重挑釁行為。這種對於台灣具有高度敵意的立法行動,是國際和平的威脅,而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為了維護和平,國際社會應該採取預防性的外交,來反對中國的立法行動。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中國之所以將「法律戰」列為重點,也表示中國十分了解,要對台灣使用武力,在法律理由上是具有嚴重瑕疵的。中國知道他不能完全蔑視國際法,否則中國將由與歐美等國平起平坐的「大國外交」,一下子變為「流氓國家」,喪失他苦心追求的國際地位,這是「法律戰」對中國為什麼重要的原因,也是為什麼我國應該站穩國際法的立場,對於中國的法律戰進行反擊的原因。值得憂慮的是,由於台灣內部國家認同的爭議,政府與各政黨往往立場不一,使力量互相抵銷。相較於中國政府的清楚主張,我們自己對於台灣定位立場的分歧與模糊猶疑,正是中國推動法律戰的優勢與機會。因此,當國會選舉結果藍綠版圖維持三年前的格局,這就透露給中國一個訊息,在台灣內部對於自身定位問題尚無共識之際,正是中國確立法律框架,發動法律戰攻城掠地的大好時機。在這耶誕佳節即將來臨的平安氣氛中,我們祈求和平,也期望能尋求一個堅實的法律基礎,來捍衛和平。台灣追求的是維繫和平的法律基礎,中國追求的是動武的法律基礎,這是兩岸法律戰中最關鍵的差異。(律師 汪平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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