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象製造委員會傳奇

  「郵差總按兩次鈴」,同樣的,所謂「真相調查委員會」也要丟「兩次臉」。第一次是大法官五八五號釋憲文,判定「真調會條例」違憲、「真調會」不合法,也就是說,連「法」帶「委員」全部在「法之外」。第二次是非法的「真調會」提出非法的「報告」,更彰顯其「無法無天」的色彩。「真調會」的「報告」已經出爐,絕對可以列入「荒唐」陳列館中展示。此一「報告」既沒有「調查事實」,也沒有「檢視證據」,更沒有「審訊人證」,全屬「閉門造車」的「自彈自唱」。沒有「調查」,當然不可能「推理」,只剩下「臆測」與「狂想」;「臆測」與「狂想」,法所不禁,不過要公之於眾,不要說為「大方」所笑,就是一般人都知道這是「藍色躁鬱症」病患的「集體作品」,能不能紓解藍色病患的焦灼與憂鬱?這無關公共事務,可以不論。至於是不是具有「群體歇斯底里」的療效,則可留待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去判定。真要用一句話來總括,「真相調查委員會」其實不折不扣是「假象製造委員會」,從頭到尾就是證實國親兩黨自己炮製的「子彈門」,換句話說,「真調會」就是先射箭、再畫靶,藉此構築「假象」,做為「輸不起」的彈火炮藥。「真調會」的委員,基本上就是「藍調俱樂部」的成員。讓人驚詑的是,這些成員中不乏法界出身,有做過司法院長的如召集人施啟揚,有做過大法官而聲望不怎麼的鄭健才,有做過監察委員號稱「藍波」的翟宗泉,更有律師卻參選過副總統的王清峰,有的是「條例」起草人,有的是「條例」執行者,有的是「條例」擁護者,然而大法官釋憲明確宣佈「條例」違憲,揭穿了「藍調會」的真面目,原來他們的法學素養如此不堪,或者說原來他們毫無「專業倫理」。這是可恥的第一步。「條例」既違憲,「真調會」又違法,竟而敢公佈「報告」?這麼徹底落實「毒蘋果」理論,只能用「無恥」當評語;這是第二步。不正當的手段扭曲目的,還是小焉者,更嚴重的是,號稱「調查」,「真調會」除了李昌鈺的鑑識報告外,何曾有過任何實質的「材料」?「現場」不必說了,連第一手的「奇美醫院」治療過程都沒有接觸,何況刑事單位的調查結果?鄭健才公開承認「真調會」無法行使刑事調查權,「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不管是「抵抗權」下的難以作為,還是意識形態掛帥下的無法作為,假「調查」之名來製造「假象」才是重點。馬克思說,歷史總會有兩次,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是「鬧劇」。放在「真調會」上,真是「證據」會「說話」。(政治評論家 金恒煒)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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