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 前石碇鄉公所秘書潘慶忠被判重刑

前石碇鄉公所秘書潘慶忠涉嫌以假造的標單、發票,詐取石碇鄉公所土木工程款新台幣二十二萬元,經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潘慶忠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奪公權六年,並追繳不法犯罪所得,本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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