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再犯及重大案需登更正廣告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再度針對廣告不實業者開鍘!為維護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公平會發言人陳榮隆表示,從今年 2 月 1日起受理檢舉案,如不實廣告業者再犯或重大案件,將要刊登更正廣告。陳榮隆指出,業者再犯,除加重處分,還要在15天
內刊登更正廣告。如是網路業者廣告不實,就立即撤下不實廣告,並在網路首頁刊登更正廣告;平面媒體,就要在同一個版次,刊登和原不實廣告版面、字型大小一樣的更正啟示;如在電視媒體上,就需在電視播放更正廣告。
刊登更正廣告需維持多久,陳榮隆說,將視危害程度而定。(中央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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