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電子收費案 高公局決定上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遠通電收ETC標案的優先權,讓ETC政策是否繼續推動出現變數?

  行政院昨天(25日)邀集交通部、工程會、法規會等進行跨部會研商,考慮保障民眾權益,以及縮小國庫損失等多重因素下,交通部長郭瑤琪宣布,政府將會繼續上訴,不過就算上訴,敗訴的機會也不小,高公局的因應對策,就是與遠通電收簽下協議,以二月二十四日為停損點,算出ETC在二月二十四日之前的成本與費用,並且要求遠通電收不再擴充任何設備。

  交通部強調,會持續ETC的政策繼續經營,呼籲消費者不需要退費退機,也同意遠通電收繼續販賣e通機,不過萬一未來上訴失敗,消費者與遠通發生糾紛,交通部卻概不負責,此外,就算交通部買回ETC自行經營,軟硬體設備卻可能還得更新,怎麼看,這ETC政策,交通部還有民眾都成了冤大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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