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罰金單位改為新台幣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刑法增修條文第一條」,從今年七月一日開始,以後的罰金單位,不再用銀元,改以新台幣,而且為了反映當前台灣經濟水準,也調高了罰金比例,從三倍到三十倍不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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