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播放影音 小心吃官司!

 / 台北市

  其實很多版權影音,只可以獨享不能享,營業空間像小吃店、醫院、服飾店,只要用擴音設備播放電視廣播影音,就屬於二次播送,事先沒有取得授權,就算侵權。

  這樣罰單也會寄到你家,大賣場音樂也不能愛放就放,問題就是出在這個放送的喇叭音響加裝這個,就算你違法公開播放。

  只有小黃不用緊張,現在除非有付費,不然客運、遊覽車、小吃店通通被盯上,廣播CD有沒有隨便放,如果你嘴巴很癢,只剩下這首歌絕對可以唱,著作權管不到讓你放心吃小吃,不會吃官司。(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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