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急停釀禍 乘客被判3個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搭計程車可得當心了,有的駕駛為了貪圖方便,經常不靠路邊就讓乘客下車,有機車騎士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造成粉碎性骨折,一狀告上法院,法官最後判決,是乘客沒注意後方來車,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所以下次搭車時,除了注意後方來車,不要忘了提醒駕駛"麻煩靠邊停"。

  

隨時想下車就跟司機說一聲,哪管是在馬路中央或是轉彎路口,但小心這車門一開,意外接著來,說時遲那時快,計程車突然煞車,也沒打方向燈,讓後面的騎士根本來不及反應,撞上車門,千萬別以為這只是駕駛的責任,就有女乘客,因為路邊臨時下車,造成後面的機車騎士車禍,手指粉碎性骨折,被法院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你還認為是司機的錯嗎,法官不這麼認為,判例是提醒乘客,下車要自己注意,不能把車禍責任通通丟給司機,沒靠邊停是司機的錯,開門不小心是乘客的錯,與其意外發生,駕駛乘客各說各話,不如以後記得,大聲提醒司機麻煩靠邊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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