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杰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新屋鄉的黃色小鴨,歷經2天的等待,上午總算在風勢比較小的情況下,順利完成充氣作業,不過隨後卻有埤塘承租戶的女婿,在網路上撰文,要求文化局賠償290萬元,作為補償魚獲的損失。
黃色小鴨在桃園,不過現在網路上,卻出現一段指控文章,說文化局欺負漁民,作者聲稱黃色小鴨落腳的後湖埤,是他岳父承租,小鴨進駐後,池裡的魚獲無法捕撈,連餵魚都有困難,展出16天,池裡的魚沒辦把順利進食,加上日前有人放水,導致魚群流失,因而要求比照休耕補助辦法,連同魚獲損失,要桃園文化局賠償290萬元。
水利會則澄清,放水是為了灌溉,魚並不會流失,也沒人恐嚇誰。承租戶張先生隨後也出現說明,是因為女婿搞錯了,把去年颱風的損失算在黃色小鴨頭上,並沒有求償的意圖。所以最後似乎只是女婿一頭熱,誤會一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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