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5 06:56

嫌字太醜 女師竟拖傷4歲童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四歲女童,在幼稚園上課時,老師認為女童字寫得不漂亮為由,粗暴拉起女童雙臂拖到隔壁班教室罵說:「妳回去重念幼幼班,包尿布好了!」

母親當晚幫女兒洗澡,發現左邊腋下的紅腫瘀傷詢問,女童哭訴說:「不敢去上學。」才得知女兒受到老師不當對待;幼兒園坦承疏失,強調會帶著老師登門道歉並懲處。律師表示,該名師長己觸犯刑法傷害罪,最重可處三年徒刑,依兒少法還會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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