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學生休息權 教部:下課時間禁管教

王馨儀 方起年 報導  / 台北市

現在各領域都越來越重視人權,就連教育部也為了維護學生下課休息的權利,頒布了一條教師輔導管理學生辦法,裡面規定,老師不能在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而且學生對老師的處罰,也可以提出異議,老師必須調整或停止,這也讓學校的老師很難接受,認為這樣如果要管教學生,會遇到困難,甚至引發師生衝突,希望教育部可以收回這項規定。

老師說:「那個講話的同學,交互蹲跳50下懷疑啊。」以前的學生面對老師各種嚴苛的處罰,不回嘴不還手,但是現在,7年級同學說:「通常會說我們雖然是有犯錯,但是這處罰好像跟犯錯的程度,好像不成比例。」

在老師面前13歲的學生像個小大人,越來越有想法加上,教育部8月頒布了教師輔導管教學生注意事項,裡面規定老師不能在下課時間管教學生,而且學生還可以對老師的處罰提出意見,也讓老師管教難上加難。長安國中校長余國珍說:「學生會利用這樣的規定,來挑戰老師是不是老師的部分,我們就盡量不要去管教學生,那再把這問題丟回去給家長,或丟給社會去處理。」

學生會利用這樣的規定,挑戰老師提出異議,長期來說是不是老師部分,就會盡量不要去管教輔導學生,處理學生問題把問題丟給家長丟給社會,校方希望教育部能收回成命,不過教育部說,根據特殊的情況還是可以處罰學生,不過究竟什麼是特殊情況?

教育部學務司科長楊奕愔說:「主要是基於維護學生跟兒童的一些休息權,也請老師再自我檢視一下,利用下課時間,來做一些管教措施的必要性這樣子,那當然說如果下課時間,學生有一些違反常規的行為(抽菸打架),下課時做一些適度的管教,這部分是沒問題的。」

原本美意是希望老師能先處理學生的情緒再談對錯,卻引發第一線師長反彈,教育部說會針對文字檢討修正,這下老師面對學生,管不管都是兩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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