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剽竊智慧財? 澳洲擬要平台付費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澳洲打算立法,要求網路巨擘,付費給產製新聞內容的媒體,因為在現場採訪的記者出生入死,產出的新聞影片卻被網路平台坐享其成,這樣算不算剽竊智慧財產權,我們請國際政治經濟專家汪浩和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矢板明夫對談講評。

社群壟斷資源?澳政府強力介入網路剽竊智慧財?媒體人身受其害新聞記者出生入死社群媒體坐享其成?傳統媒體飽受擠壓澳國會深入調查澳擬立法管制社群英美加也要跟進?網路搶流量不計代價社群媒體成怪獸!網路假新聞流竄色情.犯罪沒人管?歐盟立法規範臉書保護使用者隱私權網路追蹤數據分析使用者隱私無處藏控制電腦就控制人腦?科技發達成噩夢網路數據社群獨大反成獨裁國家武器?社群媒體權力巨大帳號生死操之在手有錢能使鬼推磨社群媒體跟惡魔握手?
社群媒體如寄生獸傳媒燈枯一線間網路文章一大抄新聞深度成空談社群媒體擠壓傳媒澳政府出手救援,最近澳大利亞政府提議國會要通過一個新的法律,主要是要求強制臉書和GOOGLE,跟澳大利亞當地的媒體進行談判,要等於是廣告收入分成,要強迫GOOGLE和臉書,給澳大利亞媒體付費,因為你們使用了澳大利亞當地媒體的內容,但是GOOGLE和臉書,有很大的反駁反對,所以這個問題實際上,最近世界上很多國家政府,對於GOOGLE臉書相對的推特這種的所謂社交平台的媒體,這個壟斷行為有很大的問題。

我覺得這個不是說,光是壟斷的問題,這是屬於盜竊行為,因為我作為媒體,我是身受其害的,當然就是說在日本,最大的是雅虎,就是GOOGLE還稍微小一點,但是我作為記者,比如說我在北京駐了10年,有很多採訪是需要很多很多的,第一花很多錢,比如說我去雲南的這個,中國的邊境,少數民族地區,那也是自己花很多錢,而且是非常艱難的山路,山上不停有石頭落下來那種情況,九死一生的採訪出來的新聞,然後登在我們報紙上是可以的,但是我們報紙為我這個採訪,可能花了大概上百萬日圓的費用,然後呢我們登到報紙上,雅虎就拿去了,雅虎拿去好像給我們報紙,付不到一萬日圓元的,那等於說全被偷走了,然後所有的觀眾讀者,就可以不用訂我們的報紙,就直接看這個新聞,所以說我們大部分的努力,還有一個就是說風險問題,比如說我在2012年的時候,我第一個獨家報導,薄熙來被雙規,這我當時還在北京,當然是我事先也做了很多的採訪,然後最後我把稿子寫出來,打到東京電話去,東京的編輯說,你要有自信的話,要死咱們一塊死,就登出來了,如果說這個報錯了的話,薄熙來第二天,回到政治局開會的話,我可能就萬劫不復了。

產經新聞的,首先我自己可能被驅逐出境,產經新聞在北京,信用也受到深重打擊,報錯新聞了,以後跟中國的關係,雅虎一分錢不花,他就把它PO了放上了,現在就是這個問題,澳大利亞他們國會,做了一年半的調查,就發現整個澳大利亞的,媒體產業,他們一年所收到的,網路廣告收入,50多%給了GOOGLE30%給了臉書,其他幾百家媒體加在一起收入,只到20%不到,所以整個失衡,就是說整個幾家大的,全球性的社交平台,壟斷性的行為偷竊的行為,我不能說偷竊,但是就是說是個壟斷性行為,造成了整個媒體生態的,很不正常,當然現在澳大利亞在立法,現在歐盟英國也在立法,美國的話是,從美國政府到各個州的,46個州的總檢察長聯合起來,告GOOGLE和臉書還有推特,這種的所謂壟斷行為,這個當然大家的角度,是不太一樣的。

最近當然最大的,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就是,像臉書推特,還有YOUTUBE這種,完全的封鎖川普,和某些川粉的帳戶,這個行為也引起了,很大的社會反彈,我覺得就是說他的權利和義務,不是配合的,就是說你如果要審查,譬如我們產經新聞好了,我們報紙上登一篇,譬如說汪浩先生投稿,如果這個稿子有問題的話,我們是共同負責的對不對,但是臉書如果登了川普的文章,或推特登了文章川普造謠了,造成別人巨大經濟損失,川普負責臉書不負責,如果說你今天,不承擔這個責任的話,你就沒有權利,否則你要有權力審查新聞的話,那你就應該負責,所以他就是說自己,只有權利沒有義務,所以說我覺得這種社交平台是,現代社會突然間,造出來的怪獸,這過去我們人類經濟生活中,從來沒發生過的事情,一下好處都被他幹走了,然後什麼風險他都沒有。

他現在的問題是說,他可以決定,哪些他不喜歡的政治言論,他要封鎖他不喜歡,可是另一方面,你比方說我們在臉書上,看到大量的五毛的假帳號盛行,你很多人沒有人像,你點進去沒有朋友,完全就是,明顯就是一個五毛的假帳號,可是臉書它不會清理,或者說它根本也不負責任,那所以這種行為是不對稱的,就是說你為什麼可以決定,你要封鎖這些人,不封鎖那些人,這個權力這個界線在哪裡,我覺得這是大家非常擔憂的,對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就是說而且做得很不徹底,就是比如說在網路上,你要尋找一些,就是說恐怖的色情的,或者一些幼兒色情的,就是明顯跟犯罪,有關係的東西的話,你是可以找到的對不對,很多如果說他真想封鎖的話,其實都可以封鎖的,這一方面他予以放行,但是在特定政治人物,政治人物是代表,後面有利益團體,是他們的正當的要求,就是說這些人,比如說支持川普的族群,他們自己,有自己的政治上的訴求,這個你給封殺掉了的話,就會變成社會的,不公平感覺非常強烈。

是然後當然,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歐盟最近在立法,也是主要是針對臉書,針對GOOGLE,就是關於所謂的,個人隱私的保護,就是所謂使用者的隱私,那臉書這些所謂的社交媒體,社交平台他們有能力把你用戶,一般的人在臉書上使用的,所有這些個人隱私的東西,全部做分析做什麼這種,各種各樣的演算法,然後給你精準投放,你可能想要看的廣告,或者把你的資訊,出讓給某些可能需要的公司,這種狀況也引起了國際社會,很多國家很大的不滿,這方面也是需要立法,對因為等於說,他某種意義是在欺騙嘛,比如說我開一個商店,我開一個比如說矢板的眼鏡行,那麼在網際網路上,你打入眼鏡的話,我如果給GOOGLE錢多的話,我要買眼鏡,我一打眼鏡的話,矢板眼鏡行會第一個出來是,他認為是廣告行為,但這其實是給讀者,一個誤導行為嘛,這明明不是一家很大的公司,就因為給GOOGLE的廣告多,它就變成上面去了,就是類似這種東西我覺得,其實是完全等於他們,是這種新的時代造出來的,新的怪獸,沒有任何法律在控制他們對。

過去大家講戰爭的時候,有制空權制海權,現在有個制腦權,就是我只要把網路控制住以後,我就能夠規定你想什麼,我想讓你想什麼你就想什麼,是啊中國就有這種情況,雖然說中國不允許臉書GOOGLE,在中國運作,可是中國政府和企業,給臉書GOOGLE大量的廣告投放,然後比方說騰訊,他們的手遊他們的遊戲,大量地在臉書GOOGLE上做廣告,這樣的話他們,實際上中資企業,中國政府大外宣,對這些社交平台影響非常之大,這個說老實話對於台灣,想像台灣的情況,我們2018年2020年的選舉,就受到這方面的,中方的影響的信息,通過這些渠道進來,是非常明顯的,對所以這個就是說,這個對一個,自由民主國家來說的話,每個市民或者每個企業,大家都盡量遵紀守法,但是對於那些獨裁國家來說的話,這是變成了民主國家,最薄弱的一環,他最容易攻擊的,而且攻擊的話,他是有國家權力在後面,他攻擊你你一個企業守不住的,所以這種東西,我們要仔細考慮一下,怎麼控制,怎麼規制他們,因為這是一個不對等的狀況,因為臉書GOOGLE你不能進中國,100%不能進,但是他們可以往外投放廣告,投放各種資源和大外宣,然後你在民主國家完全接受,然後他也不做,臉書GOOGLE並不做審理,所以就是說,像這種社交平台,他們人為的決定,也許他們只是公司內部,少數幾個人,決定哪些帳戶要封鎖,哪些帳戶不封鎖。

這種權力,似乎在我看來,一方面又過於巨大,另一方面又非常人為,沒有一致的標準,這個造成了大家,現在社會的一個普遍的反彈,對所以說我覺得,而且我去看這個新聞,我心裡有點,很難接受的部分就是說,當年谷歌,從中國出去的時候,我正好在北京,北京在中關村的谷歌前面,有很多中國的年輕人給他送花嘛,那個情況我在全程報導,那個時候在,因為我們面對的是,中國獨裁政權的言論打壓,我們認為這些企業,都是正義的力量,谷歌臉書推特,結果什麼時候,他們現在也開始跟惡魔合作了,而且就是說,他們雖然沒在中國境內,但是說就是,不是說他們原來說不作惡,但是實際上只要中國給錢,中國找到很多方法就是,實際上已經把他們控制住了,半控制住了。

而且這些企業呢,他們沒進中國,所以說正確的聲音,我們在臉書寫的發表的,正確的信息,進不了中國市場,但是中國想發出聲音,他可以隨便發出來,這變成一個,非常不公平的狀態了,是所以現在,全世界各國政府也都,比方說澳大利亞,像波蘭政府,最近也採取行動要新立法,就規定說,你如果要做政治審查的話,你只是因為,它跟你政治觀點不同,而停止別人帳戶的話,要遭到巨大的罰款,英國也在考慮要立法,要對這些社交平台,要成立一個專門的監管機構,來監管他們的行為,特別是對於,個人隱私權的保障問題,歐盟也在做這方面的立法,特別是在個人隱私權,和網絡的一些乾淨,怎麼樣清理不正確信息的問題。

但是實際上,你如果看這些立法的話,不同的國家,他們的角度是不太一樣的,相互之間也是有一些矛盾的,所以也取決於當時,當地的這個特殊的情況,那這個但是普遍來說,大家對這幾家,國際的全球性的社交平台的,整個市場的壟斷地位,是非常有意見的,對還有一個我覺得這一點,比如說我在日本當了記者,也當20多年了,但是我的薪水基本沒有漲,為什麼呢,因為按道理,我的級職一直在漲,因為公司就是說,在縮小嘛,一直規模在縮小,所以說最近呢,日本有一個每日新聞,這個每日新聞,是日本最古老的新聞,它把它的資本金,縮減到1億日圓。

為什麼減資,因為變成中小企業,稅就可以便宜,就是這個日本,100多年的大新聞,變成中小企業了,為什麼呢,因為實在扛不住了,那他受到哪裡,其實就是被網路攻擊的,然後網路的攻擊呢,其實是自己的新聞,自己的新聞,自己採訪的稿子,他們用起來,然後弄到自己,就是說失敗的自殺性襲擊,把自己殺死了,就是現在這個傳統媒體,或者各地的包括電台,電視台報紙雜誌全部勢弱,然後這幾個社交平台,在全世界具有壟斷性,那最後的結果就是,按照這樣發展下去,可能就沒有地方媒體了,這個就不需要地方媒體了。

問題是還有一個什麼,就是日本的譬如傳統媒體,光日本的例子,日本的傳統媒體,譬如說是朝日新聞,當年組成一個巨大團隊,挖森友弊案事件,就整個把自民黨的內閣全部打垮了,揭發弊案是我們媒體的,一大使命,這些要承擔巨大的風險,要承擔要怎麼做,有很大的採訪能力,很大的社會資源,才能做成這件事情,但是說現在網路媒體的記者,這種記者沒有了,這種記者,因為我們有報社,報社的話有各種資源在裡面,一群優秀的記者,可以一年不做別的事情,你們專去挖這條新聞,挖出來的話就巨大了,但是現在呢,現在我們日本記者都變成了,就是說在床上打開電腦,看著電視,電視上的某某人說一句話,就寫一篇稿子,寫一寫在臉書上發一條新聞,就寫寫稿子,新聞的深度都沒有了,所以說現在的網路,雖然網路有些記者,但是記者跟我們不一樣,他們的稿子壓力,他們的點擊量壓力非常強,所以說這個時間我覺得,這個時代的話,剛才講澳大利亞這個立法,其實是要救這些傳統媒體,救這些記者,是啊,澳大利亞立法目的確實是這樣,要保護本國的媒體行業,這個問題實際上是,非常值得深入討論的,我覺得對於台灣本地的,媒體產業的發展,和跟社交平台的關係,也是值得很大的探討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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