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無人繼承 富婆留4062萬全繳國庫

莊雨潔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民眾去世後,據民法規定,若是沒人繼承,而催告期滿,就要歸回國庫。根據財政部國庫署公布,2020年無人繼承的遺產繳交國庫的案件有60件,金額達1.76億元,創史上第3高,其中還有名北部女性留下了4,062萬元上繳國庫,律師表示,一旦無人繼承,或家屬因擔心要一併繼承債務,而選擇不願繼承,都會讓財產轉為國有,提醒民眾,若有繼承財產需求,定要記得辦理遺產登記和過戶,另外若多年後發現有遺產可繼承,就算金額已經上繳國庫,還可以打官司、主張要求國庫退還遺產。

過去時常有類似案件,然而2020的遺產繳交國庫的案件,卻創下新高,記者莊雨潔說:「2020年無人繼承的遺產繳交國庫的案件有60件、金額達1.76億元創史上第3高,其中還有ㄧ名北部女性留下了4,062萬元上繳國庫。」有人猜想是不是少子化因此無繼承人,不過專家表示這類情況大多會將遺產捐給慈善機構。

因此可能有大部分是不想併繼承債務,因此選擇放棄,或是根本不知道有這筆遺產,律師劉韋廷說:「我根本不知道他(親人)有這些財產存在,或是我就是刻意沒有去辦理這些繼承登記,我只要沒有去做這個動作,當然這個遺產就一直沒有繼承,就一直不會到我手上來,除非我積極的去做這個登記,否則就會有點像看得到吃不到。」

另外,若是多年後才發現,應該屬於自己的遺產,卻被充公,也可以主張討回,律師劉韋廷說:「有一些日據時代的土地並沒有登記,那這種狀況下,很可能國家也不知道他的小孩是誰繼承是誰,所以有可能是要將它收回國有,可是後來他的小孩知道了,他的確是可以來打官司,請求國家把這些財產發還給他。」

不過還是提醒大家,若是有繼承遺產的意願,記得以下流程,申報完遺產稅,並繳清所有的欠稅後,就可以申請遺產過戶,土地的部分要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存款則要去銀行瞭解所有流程,家人留給自己的遺產,才不會白白進了國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