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列基本工資? 駕駛.業者各說各話

林仙怡 黃建熒 報導  / 台北市

疫情影響,重創運輸業和旅遊市場,連帶也讓計程車及遊覽車駕駛的生計受到影響,因此交通部從去年四月開始,祭出三個月共三萬元的薪資補貼,但一名前東南遊覽車的駕駛,向媒體投訴,公司將這三萬元,算成基本工資,實際上並沒有額外拿到補助,但業者認為,補助的目的,應該是幫企業度過難關,不要讓駕駛失業,雙方各說各話,就連主管機關公路總局,和勞動局的看法,也不同。

旅遊集團旗下的遊覽車公司,在疫情衝擊之下,也受到重創,交通部在去年4月,推出紓困方案,提供給遊覽車駕駛,每個月一萬元補助,一共三個月,不過有一名駕駛卻向媒體投訴,根本沒拿到這筆錢,因為公司把一萬元,併入了基本工資2.4萬元,原本加上補助應該每個月多一萬,會領到3.4萬,但實際上卻只領到2.4萬,不過業者也有話要說,遊覽汽車公司總經理楊秀和說:「其實在當時的用意是希望,補助遊覽車公司,能夠維持正常的營運,正常的發薪不要去資遣駕駛。」

認為政府補助,是要幫助公司維持營運,也替沒有補助的內勤人員叫屈,立委(國)洪孟楷VS.交通部長林佳龍說:「到底我們的名目,一個月一萬是要給業者,還是要給駕駛,我們是匯到駕駛的帳戶嘛。」但按照交通部因應疫情,給予遊覽車、計程車客運業,和租賃車駕駛的薪資補貼要點,第三點來看,提到的補貼對象,以駕駛人為主,因此公路總局回覆,駕駛人的薪資補貼款,和原本的基本工資無關,但勞動局有不同看法,認為按照規定內容,補貼應該以業者為主。

北市勞動局副局長江明志說:「因為他大概有兩個點啦,我看起來覺得他應該還是針對業者。」不只業者和駕駛各說各話,就連公路總局和勞動局的看法也不同,究竟該由誰認定,恐怕還是得交由,給予補助的主管機關交通部來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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