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飛行傘勾電線重摔 女大生半殘失禁

黃佩華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想體驗極限運動,很多人都會選有教練陪同的飛行傘,但去年卻有女大生到新北市萬里,想搭飛行傘翱翔天際,沒想到卻一路往下,最後勾到電線,她和教練從將近2層樓高的空中重摔落地!女大生不只傷到頸椎、胸椎和腰椎,連神經都受損,導致便溺失禁,可能一輩子都要靠藥物治療。

去年10月,女大生在教練的帶領下,操作飛行傘離地起飛後,高度卻不斷往下修,不只差點墜海,還勾到電線,墜落地面。救護人員到場,救護人員雖然立刻把2人送醫,但女大生頸椎、胸椎和腰椎,因為遭到劇烈撞擊受傷,神經受損更讓她無法控制排便排尿。受害人咕綺說:「當時就是突然來了一陣風,我往左邊看就已經看到電線桿,我就內心就想完了死定了,應該是要掉下去。」

女大生當時才21歲,積極復健,可以起身走動,但醫生說,這輩子都不能跑跳和做粗重工作,手做烘焙開咖啡廳的夢碎。其實這間飛行傘公司,去年就因為違反營業用地只能農用,被勒令停業,卻發生女大生重摔,今年因為違反區域計畫法,被裁罰6萬元後,隔1個月,又有會員降落失敗,送醫不治,負責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函送法辦,女大生的部分雙方已和解。

受害人母親說:「很多違規只是說這也攸關政府,不知道如何針對這些不合法的還讓它營業,民法第188條的規定僱用人,本來就要負所謂的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就算是承攬如果定作人的定作或指示,有過失也同樣要連帶負責。」高刺激伴隨高風險,6年來,飛行傘運動已造成10死6傷,公認的高危險產業,每年吸引約2萬人體驗,但政府的法規,卻還在模糊地帶,提醒消費者要問清楚保險才不會求償無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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