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助中資在台營運 愛奇藝代理商遭起訴

高采葳 江煜文 報導  / 台北市

經濟部前年公告「愛奇藝條款」,禁止台灣業者代理、或經銷,中國串流媒體服務、或是商業服務。當時愛奇藝台灣站宣布關閉,但現在卻被抓包,原本代理愛奇藝的「歐銻銻娛樂公司」,在2020年成立「斯翠明科技公司」,偷偷將部分員工轉移,繼續為北京愛奇藝,從事相關業務。士林地檢署認定,包括歐銻銻公司負責人范立達在內等3人,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今(14)日將3人,一併起訴。至於3人薪資,共高達將近5千萬,後續會交由法官決定,是否全數沒收。

時任愛奇藝台灣代理商董事長范立達說:「你不能夠說把你要管的,就納入是所謂的OTT定義,你不納管的就不叫OTT,那這樣基本上它是以偏概全的。」2年前痛批NCC,因為經濟部公告愛奇藝條款,讓愛奇藝在台灣被歸類為非法經營,前台灣代理商董事長范立達,當年宣布放棄代理愛奇藝現在卻被抓包。

原本代理的歐銻銻娛樂公司,另外成立公司暗中在台灣,協助愛奇藝營運相關業務,原來2020年代理商歐銻銻公司,將部分員工轉入新成立的斯翠明科技公司,疑似非法協助愛奇藝在台營運OTT業務,去年士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查扣內部文件和Email,同時約談歐銻銻公司負責人范立達,高級副總裁楊鳴,以及斯翠明登記負責人趙善真。

檢察官認定3人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4日將他們一併起訴,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紜瑋:「(3人)各自領得1千多萬元不等的報酬,聲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被告3人之犯罪所得。」5年來3人薪資共高達將近5千萬,原本3人希望以認罪換取緩起訴,但檢察官考量中資滲透事件被國人高度重視,認為薪資應該要視為犯罪所得沒收,但3人無法接受被檢察官起訴,後續得由法官決定是否沒收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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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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