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接連道歉可撤告? 律師:決定權在張淑娟

高采葳 羅大偉 報導  / 台北市

前中國小姐冠軍張淑娟,向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提告誹謗罪,在她提告的前一刻,兩人接連道歉。但律師說,這舉動不會影響到提告結果,因為要不要撤告,決定權還是在張淑娟本人手上,針對當年的緋聞案,周玉蔻強調自己有證據,還親自向飯店的人員確認過,但律師卻說,如果周玉蔻和蔡玉真,兩人談論的話題,與公共利益無關,就算證據拿得出來,誹謗罪還是有可能成立。

面對鏡頭深深一鞠躬,資深媒體人周玉蔻連同蔡玉真,點名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蔣孝嚴緋聞案的女主角,遭到張淑娟提告誹謗罪,周玉蔻親自道歉,而蔡玉真也在臉書發文致歉,但這舉動對提告會有影響嗎?律師趙澤維說:「任何表達歉意都只是當事人會不會因此,而不對你做提告的考量,事實上對於誹謗罪的成立都不會有任何影響。」

決定權還是在張淑娟手上,儘管兩人先後致上歉意,但周玉蔻還是強調自己說的有憑有據,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說:「飯店訂房部的人士多次告訴我跟蔡玉真小姐,有中國小姐當時委託他代訂房間,為了查證我們花了好幾年的時間,很抱歉中間張淑娟小姐,我用各種不同方式來尋找她但是沒有找到。」證據拿得出來,但這言論卻不是針對公眾人物蔣萬安,而是他的爸爸蔣孝嚴和張淑娟,律師說誹謗罪會不會成立,關鍵就在與公共利益的關連,律師趙澤維,有證據與公共利益有關誹謗罪無罪,有證據與公共利益無關誹謗罪有罪

律師趙澤維說:「如果是跟公益沒有關係的,不管你講的是事實還是不是事實,我們都會成立他的誹謗罪,你的陳述是經過適當的查證,而這個事情又跟公益有關,基本上我們刑法就不會對你做處罰。」提出的證據陳述的事實,到底跟公共利益有多少關連性,都要等檢察官來評斷,只是這起官司到底告不告的成,也成了眾所矚目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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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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