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武漢肺炎 黑龍江省高院:最高判死刑

防控武漢肺炎 黑龍江省高院:最高判死刑 | 華視新聞
黑龍江省高院宣布,故意傳播新冠病毒者,最重將判死刑。(資料照)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中國

中國武漢肺炎(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擴散,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就發出《關於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的緊急通知》,宣布將依法嚴懲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刑事犯罪行為,最重可判處死刑。

故意傳播武漢肺炎 中國法院:可判死刑

這份緊急通知提到,若民眾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可能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處死刑;為阻止疫情蔓延,未經批准就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交通,則恐觸犯《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交通工具罪》,最高同樣可判死刑。

疫期致人傷亡、搶劫 最重判處死刑

而在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若發生聚眾滋事,暴力造成他人傷殘,甚至死亡的,可能涉嫌違反《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最高將判刑死刑;對毀壞或搶走公私財物的首要分子,則以可能涉嫌違反《搶劫罪》,最高判刑死刑。

拒偽劣防疫品流通 依法將處死刑

另外,若有生產、銷售偽劣的防疫產品、物資和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構成犯罪之行為,恐觸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最高判刑死刑。

若貪污防疫公款 可嚴懲死罪

最後,則是針對貪污、侵占用於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款物,或者挪用歸個人使用,構成犯罪的,通知指出,這也可能涉嫌違反《貪污罪》、《職務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等,最高同樣可判刑死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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