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例列「9大罪」 違誓將不得參選!

港府擬修例列「9大罪」 違誓將不得參選! | 華視新聞

翁嘉嘉 編譯  / 香港

港府23日提出修訂公職參選和任職條例草案,訂出違反宣誓誓詞,要求國會議員等主要公務人員進行宣誓,如果違反當中提到的九項行為,包括主張全民公投等主張「港獨」行為,都會被取消公職資格。

這一份「區議會宣言」,港府建議將來區議員就職時都必須宣讀,港府召開記者會針對草案提到的宣誓,所要求的「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訂出明確定義,同時列出危害國家的9項行為。

當中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尋求外國政府干預內政等。一旦有議員宣誓後,觸犯其中任何一項,律政司司長會提出訴訟,裁決期間暫停議員職務。一旦裁定違反誓言,不只會被取消資格,還要在五年內不得參選或任職。

去年參選提名被裁定無效的4名區議員,在提案通過後,是否還能再擔任議員呢?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說:「條例一旦通過,理論上他們過去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和效忠,他們會失去區議員的資格,這次的修訂立法惹來議員質疑。」,香港記者說:「中區區議員梁晃維批評,這次修例等同禁止民主派參選,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就指,政府封殺到底,完全扼殺異見者空間,他會謹守崗位到最後一刻。」這項條例會在26日公告,下個月的17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