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平等法通過 父母鬆口氣

李正文 張書銘 薄征宇 高鴻銘  / 台北市

  這一槌敲下去,不只場內響起掌聲,場外婦女團體立刻拉起紅布條,表示感謝。

  足足等了十一年,《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三讀,趕緊看看最重要的條文:雇主不得因為員工結婚懷孕、分娩解僱員工;而女性可以每個月請生理假一天併入病假不扣薪水;在小孩滿三歲之前,父親或母親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限兩年;老婆生小孩,男性員工有陪產假兩天;子女未滿三歲,父親或母親可以要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不給薪水, 也可以要求調整工作時間。以上規範,只要公司規模超過三十個人,員工就必須比照辦理。

  《兩性工作平等法》(2002年)3月8號開始實施。勞委會評估,應該會大幅提升婦女工作比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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