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注意,未來不注重安全的登山者,後果要「自付」!台中市政府市政會議,通過「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該條例明定在公告區域從事登山活動,應由領隊攜帶具定位功能的器材 及可供緊急聯絡的通信設備,且要投保登山綜合險。若是颱風天在特殊管制山域發生山難,搜救費要自己買單。市長林佳龍說這是台中市創舉,將送市議會審議。
近年有登山客在氣候變化前執意登山,造成登山意外,台中市府消防局因而訂定這項條例。由於許多山域橫跨數個縣市,林佳龍表示,將邀請鄰近的苗、彰、投縣市政府共訂之,甚至請中央建議各縣市政府都要訂定。(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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