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逛市場民眾們有沒有發現,市場內常常會有特賣出清或者便宜可以撿呢,但這些打著便宜的招牌真的是便宜嗎,實際來到市場,發現不少攤販是故意用比較小的字,或者交錯放招牌,甚至只寫部分便宜商品的價格來吸引民眾目光,消保官說,這些攤販都很可能涉及消費資訊沒有充分揭露,最重可罰10萬元。
來來來通通39元,欸不對不對,走近一點看,這大大的39元下面,還用小小的字寫著+1,另一塊招牌,寫著通通40元,但真的整間店都這麼便宜嗎,沒有啦那邊是40這邊是比較好的價錢不一樣,原來是部分商品是40元。
何太太被招牌吸引後,拿了一樣商品,想要結帳結果卻。規定限制這麼多,不只是沒有全部商品40元,還要買兩樣以上才能用40元計算,同樣的招牌在別的市場也發現,說是說通通189元,但下面一樣,有一個小小的字寫著+1,也就是要190元,用小字體混淆視聽外,賣鞋的攤販大聲叫賣兩雙鞋子150元,還掛布條寫著150元優惠的價格,吸引不少買氣。
但上前一看,其實大部分鞋子是兩雙350元,也有人用魚目混珠的方式,在每一桿都掛上100元的價錢,中間穿插著150元的牌子,民眾若是看不清楚,可能就會誤買比較貴的商品,把便宜商品的價格,寫在大部分的牌子上掛在顯眼處,比較貴的就穿插在其中,讓民眾先被吸引,進而上前詢問,增加購買的可能性。
市場常見的手法,很可能已經違法,消保官表示,消費資訊沒有充分揭露罰鍰10萬以下,店員的大聲叫賣,再加上便宜價格的牌子,讓民眾以為能在市場撿到便宜,但真正上前一看,才會發現其實真的沒有那麼便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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