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8 09:29

統一發票 銀樓賣金條、金飾也要開!

統一發票 銀樓賣金條、金飾也要開! | 華視新聞

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0款規定,金條、金塊等金飾或飾金,可免徵營業稅,但並非代表免開通一發票,因此銀樓業者販售黃金條塊及金飾時,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在購買黃金條塊及金飾時,也應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

國稅局提醒,如果沒有依照規定給發票及取得憑證,將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的總額,分別處5%罰鍰,且最高分別不得超過100萬元。(圖片來源: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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