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日前有網友詢問勞動部「產假薪水就是勞保局的生育給付嗎?」,勞動部今天(18日)製圖貼在臉書上,回答民眾的問題,勞動部表示:「產假薪水由雇主給付,有勞保的勞工朋友於分娩後,可另向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還強調「有薪產假跟勞保生育給付都是勞工應有的權利!」
勞動部說,產假薪水由雇主發給,受雇工作6個月以上,勞工請產假,雇主必須照給薪資,而未滿6個月的勞工,則是要發給減半的薪資,另外有勞保的民眾,還可以另外向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勞動部解釋,從分娩當月起,以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一次發給民眾2個月,舉例來說,平均月投保薪資33300,生育給付的金額就是66600元。(翻攝勞動部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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