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6 20:58

「長年旅居國外禁納健保」成案 衛福部回應了

「長年旅居國外禁納健保」成案 衛福部回應了 | 華視新聞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網友Alex Lai在「公民政策參與平台」上,發表「全民健保,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他說,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規定,只要設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設有戶籍6個月以上者,就是全民健保的被保險人。然而,近年來本國有愈來愈多富足的人,長年旅居國外,只有在想要使用台灣便宜的醫療資源時,才會回來台灣;健保本來應該是給予在台灣生活、就業、工作的人們保障的,不應該只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就可以享用便宜的健保,有違公平正義,即使我們口口聲聲要保障人權,也不應該是所有人一體適用。

Alex Lai建議《全民健康保險法》應增加第13-1條,退保後的復保規定,曾因故退保者,重新申請被保險人身分者,應予檢核近1年於國內滯留天數是否達183天,未達183天者,除以下原因者,不得復保,一、因受僱用單位委託派駐在國外,並由僱用單位業開立證明;且僱用單位應屬本國合法登記之公務單位、公司、財團法人、機構等;二、因遭受人身限制而無法返回國內者。

Alex Lai說,本人對於法律的了解淺薄,或許對於修法的字句等斟酌,不如行政院、立法院的同仁專業,但是本人的想法很簡單,就是遏止「出國享福、回國濫用國家資源」這種惡習,希望先在此平台提出建議,並在行政院、衛福部、立法院的精煉下,立定更完善的法律,將健保資源提供給更需要的弱勢族群,或是真正盡心竭力為這個國家打拚的國民以及外國居留朋友。

這個提案獲得8457人附議,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須於兩個月內(107年1月16日前)完成具體回應。權責機關衛福部做了初步回應。

回應內容如下:

感謝提案人Alex Lai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網友,本部已接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初步說明本部針對此連署案的回應規劃: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須於兩個月內〈107年1月16日前〉完成具體回應。辦理時程初步規劃如下:

• Step1 問題釐清 – 106年11月22日,與提案人召開訴求釐清會議,確認提案內容。

• Step2 討論研議 – 107年1月15日以前,進行訴求研析及可行性評估,必要時召開會議徵詢意見。

• Step3 正式回應 – 107年1月16日以前,將正式回應在本平臺上公開。

在最後的正式回應刊登前,我們也會在過程中,視進度將研議進展在此平臺和大家分享。再次感謝提案人與各位網友的連署,請各位靜候我們的正式回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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